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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政策解读
来源:2exam.com 2011-7-14 10:46:44 【字体:小 大】

2011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政策解读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教师资格条例》。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下面详细介绍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事项。

  一、师范类毕业生: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可直接获得教师资格证。

  二、非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三、教师资格考试组织机关:根据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机关负责组织教育理论考试。

  四、报考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申请这两类教师资格。

  五、申请认定机关:

  申请者须根据本人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是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越级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各级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即笔试)都由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组织,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根据认定权限规定,由相应认定机关组织实施,并由该机关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发放证书。

  六、指定考试用书:

  教师资格种类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所需教材有所不同。

  1.高等学校教材:《高校教育学》,《高校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材:《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材:《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小学教材:《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5.幼儿园教材:《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七、考试形式及内容:

  1.教育理论考试(即笔试):一张卷子,满分150,90分及以上合格;

  2.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一般采用自我介绍、说课、答辩。

  八、报名费用:

  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每人200元;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每人220元;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每人260元。对未通过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申请人员不得收取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用。

  九、普通话等级要求:

  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教师资格的必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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